目前,非国有博物馆已成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多年来,中央对非国有博物馆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特别是国家文物局积极推动非国有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对其进行定级评估和运行评估等工作,极大促进了非国有博物馆办馆水平的提升和专业规范的发展。
然而,按照国家对博物馆评级的统一标准评定的一、二、三级非国有博物馆,却没有像国有一、二、三级博物馆一样得到相应的财政支持和专项奖励。此外,非国有博物馆用民间力量、社会资本办馆,在文物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着同样重要的作用,且责任同样重大,但并未像同级别的国有博物馆一样,得到同等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对此,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吕建中提出,从制度和法律上落实同级别国有非国有博物馆平等对待的建议。吕建中表示,对同等级国有、非国有博物馆实现平等对待,能够激发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的积极性,并激励非国有博物馆着力提升办馆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成为一、二、三级博物馆,共同推动我国博物馆事业全面进步和高质量发展,守护、传承、展示中华文明优秀成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吕建中建议,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和条例,首先对三级以上的国有、非国有博物馆在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实现平等对待,使财政支持有章可循,激发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创办博物馆、保护文物、传承文化的热情和积极性。制定出台《博物馆法》。首先明确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平等对待。其次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国家财政要像支持国有博物馆一样,列支专项资金,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开展场馆建设、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社会教育、藏品征集、陈列展示等工作。
吕建中建议,从制度和法律上明确规定对非国有博物馆运用考评成果、政府购买服务的扶持政策和专项财政补贴。对已被国家相关部门评定等级的三级以上非国有博物馆,政府相关部门加大运用考评成果的力度,并进一步完善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将其纳入国家财政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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